公文翻译作为翻译文化产生和发展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着各类语言翻译的不断发展。
对比与其他行业的翻译,公文翻译要求更为严格,字句拿捏得必须十分准确。
否则一点错误就容易造成指令传达的错误,造成的损失也将会是不可估量的。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分析一下公文翻译的特点吧。
公文主要包括政府发布的各种公告、宣言、声明、规章法令、通告、启示和各类法律文件。
其文体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措词准确。发布公文的目的一般在于解释或阐明公文发布者的立场、观点或政策、措施。
因此公文在措词上必须准确明晰,切忌模棱两可或含糊晦涩。
2) 用词正式,且多古体词。公文作为政府或职能部门所发布的文章,需具有其权威性、规范性。
因此在用词上一般较为正式,并且不排除使用一些较为古雅的词(如hereinaft
er, hereof, herewith等等)。
3) 普通词多有特定意义。许多普通的词在公文体中常常具有其特定的意义。
如allowance一词通常指"允许"、"津贴",而在经贸合同中则多指"折扣"。
4) 长句、复杂句较多。公文体为使其逻辑严谨,表意准确,在句法上常常叠床架屋。
以至使得句式有时显得臃肿迟滞,同时句子的长度也大为增加。
翻译公文首先要注意公文特有的形式,包括格式、体例等。
对已模式化、程式化的格式译者决不应随便更改。
其次,译者应透彻理解原文,特别是要正确把握原文词义,认清一些common words在公文中特有的含义。
再次,在措词上必须使译文的语体与原文相适应。
一般说来,英语公文翻译通常应使用正式书面语体,并酌情使用某些文言连词或虚词。
最后,公文翻译中要注意长句的处理。
要在理清句意和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的前提下恰当使用切分法或语序调整法,以使译文通畅、自然、地道。